奇淫宝鉴 小柔想和大家说的话(二)

有偿服务提供者",还说为了防止病和滋病的传染,要这些提供者每隔段时间就去医院检查次,还要"带岗"!而对于嫖客也有了要求,在嫖之前还要示什幺健康明!而且还规定女的收入多少多少要作为税收库等等。
  我还没看完就气的了不得了!这算什幺?社会?经济规律允许现的?
  权平等?我真想对他说:"既然你提倡化,而且还有那幺多"制度"防止疾病传播,那幺请你的老婆、老娘先个示范吧!!!"
  可能有友会说:"这样不是挺好吗?反正也有卖的,也禁止不了,了,就可以放到桌面来说了,可以更好的管理了,可以有效的防止疾病传播了,甚至可以给家增加税收了......"
  但您恰恰忽略了点,犯体现了家对这的态度,对尊重权的态度。
  如果在非,不管多幺猖獗,但是总归是犯的。既然是犯就会有,就会有曾经是良为娼的女脱离苦海的,就会有那些自甘受教育的,很有可能经过这次教育她就不再这个了!
  可化了,就全变了!们可以方方赚着小姐们的泪钱,嫖客们也可以方方的院,小姐们更可以方方的招揽,到那时真不敢想象哦!毕竟还是领导的"家资本",而不是"资本家"!!
  (过政治经济友应该明其仅仅颠倒了字的顺序有着多幺的不同!)
  我在北京的时候曾经在宾馆过临时工(清洁工),但也看到了子脚的"繁荣"场面。般北京的宾馆只要有规模的都有小姐现,很多单身男客在晚都会接到从外面打来的电话,会问:"要小姐吗?价钱便宜,俊俏,净......"
  如果要了小姐,那幺小姐很快会到这,规矩钱你要给,如果是想给点钱(给小姐小费)那也没管你。
  但北京本的小姐般价格不菲,到底净不净就不知道了,但模样绝对过的去。如果是外的你就要注意了,弄不好是野
  野其实也没什幺,就是得病的机率比较。因为根据我所见过的,野)的比较多。
  个女如果沾品,那幺部分都会去卖,但反过来却不成立。因为女毕竟是社会的弱势群,很少能象男那样去把赚钱,但为了维持所耗费的量资金就只好了。
  般的老嫖客仅仅摸摸小姐的胳膊,就概知道她是不是,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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